叶县县衙
根据我国古代的官制,知县一般为七品官衔,而叶县知县却为五品县令。按照明代体制,全国的属县分为上中下三等。叶县地域宽广,由汉代的叶县、昆阳、红阳、舞阳4县和犨县的部分组成,每年上缴税赋10万石以上;加之根据畿、望、紧、赤的条件,叶县地处南北交通要道,处于紧(交通要道)位置,故县令多由同知衔的五品官担任。因此,县衙的规格也比一般的要高。 据省文物局专家论证,叶县县衙建筑群落布局合理、规模宏大,其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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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古代的官制,知县一般为七品官衔,而叶县知县却为五品县令。按照明代体制,全国的属县分为上中下三等。叶县地域宽广,由汉代的叶县、昆阳、红阳、舞阳4县和犨县的部分组成,每年上缴税赋10万石以上;加之根据畿、望、紧、赤的条件,叶县地处南北交通要道,处于紧(交通要道)位置,故县令多由同知衔的五品官担任。因此,县衙的规格也比一般的要高。
据省文物局专家论证,叶县县衙建筑群落布局合理、规模宏大,其建筑形式融南北之风格,对研究我国古代建筑的风格、流派特点及变化规律等都具有重要价值。叶县县衙修复工程于1997年12月8日正式开工,至1999年10月1日主体部分对外开放。2001年7月,县委、县政府决定对县衙东、西副线上的建筑进行全面修复。经过一年多的紧张施工,目前修复工程已经结束。为完成县衙修复工程,县委、县政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共拆除县衙周围112家住户的房间310间;拆除单位楼房建筑5幢;总拆迁面积近7000平方米;投入资金640万元。整个修复工作严格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较好地保留了明清风格。修复后的县衙由大堂、二堂、三堂及所属的东西班房、六科房和东西厢房以及监狱、厨院、知县宅、西群房、虚受堂、思补斋、南北书屋、后花园、大仙祠等,共41个单元、153间房屋,是目前国内保存最完整的古代衙署。
叶县县衙自1999年国庆节前对外开放以来,共接待中外游客10万余人,省、部级以上领导30多位。叶县明代县衙已经成为叶县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为增加县衙文化的内涵,提高观赏价值,叶县又把文物库房搬迁到新落成的文物展厅内,从1000多件库存文物中选出300多件精品进行展览,其中有70多件文物为全国仅存的稀世珍宝。2006年05月25日,叶县县衙作为明至清时期古建筑,被国务院批准列入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建筑
县衙坐北朝南,占地16848平方米。整座建筑由中轴和东、西两侧副线上的41个单元、153间房屋组成。主体建筑有大堂、二堂、三堂、狱房、厨院、知县宅、大仙祠、虚受堂、思补斋等建筑。大堂、二堂、三堂均为五间七架,屋面兰瓦兽脊,梁栋檐桷青碧绘饰。大堂前的卷棚,主体采用天沟罗锅椽勾连搭连接的作法,是高级别县令在建筑形式上的反映,是中国古代建筑的弧品。厨院主要建筑有灶房两间、厨房两房、储藏室一间、东西饭堂各三间。
在建筑风格上,叶县县衙有着融南北建筑风格为一体的独特建筑形式。由于地处中原地带,叶县县衙的建筑风格沿袭了中国北方地区对称的庭院式建筑结构布局,突出了中国北方地区乃至黄河中、下游地区粗犷、端庄、古朴的建筑特点,而加之叶县位于“南通云贵,北达幽燕”的交通要道,受南、北方经济及文化交会地域的影响,该建筑在木作、砖雕技术等方面融入了南方建筑工艺精巧、细腻的部分特点,为研究中国古代南北建筑流派的特点及变化规律提供了实物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