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利顺德饭店旧址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近现代(清代至民国时期)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位于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为我国首家涉外饭店。该饭店始建于清同治二年(186年),为砖木结构的英国古典式建筑。初为平房,后逐渐改建、扩建成两座楼房。《中国丹麦条约》(1863年)、《中国荷兰条约》(1863年)在此签订。该饭店是全国最早使用电灯、电话、电报设备的单位。孙中山、宋庆龄、溥仪、袁世凯、梁启超、胡佛等中外名人曾在此下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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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近现代(清代至民国时期)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位于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为我国首家涉外饭店。该饭店始建于清同治二年(186年),为砖木结构的英国古典式建筑。初为平房,后逐渐改建、扩建成两座楼房。《中国丹麦条约》(1863年)、《中国荷兰条约》(1863年)在此签订。该饭店是全国最早使用电灯、电话、电报设备的单位。孙中山、宋庆龄、溥仪、袁世凯、梁启超、胡佛等中外名人曾在此下榻。
位于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为我国首家涉外饭店。该饭店始建于清同治二年(公元1863年),为砖木结构的英国古典式建筑。初为平房,后逐渐改建,扩建成两座楼房。《中国丹麦条约》(公元1863年),《中国荷兰条约》(公元1863年)在此签订。该饭店是全国最早使用电话,电报设备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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